法律解析:
新农合保办理流程
一、参保登记
(一)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二)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填写缴费证,将参保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间上报《参保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至乡镇服务所。
(三)乡镇服务所审核无误后及时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发放缴费证,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登记表》等证件一并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
(四)参保人每年应在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保险费。
(五)参保人在缴费期因出国(境)定居、死亡、户口迁出等原因要求退保的,参保人须携带《缴费证》、有效证明(死亡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参保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变更申请表》,村协办员审核确认后上报乡镇服务所。乡镇服务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县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予以办理注销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