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对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招标人不签订合同,中标人可对其进行书面催告,催告后仍然不签订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_x000D_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