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外地设立分公司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每个城市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同,设立公司的实际情况也会不同,一切要根据当地工商部门实际的要求来设立处理。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具体做法或是设立分公司的时候遇到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