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按照议事为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村议事协商制度,围绕重点工作、民生实事、热点难点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矛盾纠纷,通过走访座谈、微信征集、电话访问等方式,多渠道收集议事协商事项。议题收集后,由村党支部进行集体研究,合理确定议事协商议题和内容,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结合本村实际,董土营村探索建立了村级议事协商事项清单制度,将殡葬改革、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救助救济、双代管理运行、厕所改造等32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纳入了村级议事协商目录,通过议事协商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提高了村民参与议事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依据】:
《村级组织工作规则》
第五条 完善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委员会定期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村党组织要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给予领导和指导。
第七条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接受村党组织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对村级事务决策、财务收支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