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警情是指在日常接处警工作中,同一诉求的警情虽经公安机关民警多次处置,但报警人员仍在反复不停地报警的警情。这类警情既可以是同一报警人因为同一警情而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反复报警,也可以是不同报警人因同一警情在不同时间段内的反复报警。有的重复报警警情短时间内可重复多次、甚至达数十次之多,有的持续重复多日,甚至达数月之久。多次重复警情不仅增加了公安机关的日常接处警量,浪费了宝贵的公共服务资源,而且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日常接处警工作。在目前对重复报警的判断中主要采用了结合报警电话判断和人工判别的重复报警判断方式,这种判断方法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例如同一警情多人报警时,此时只能通过人工判断的方式去甄别重复报警,效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