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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主旨是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办事程序。申请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包括阐明规划修编原因、依据、范围、规模和土地利用方向。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意见进行行政审查,并给出回复意见。办事程序包...查看全文
为了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利用,相关部门会对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根据经济发展的需求来制订土地规划,一般土地规划已经确定后不会进行修改,如果要进行调整修改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那么,土地规划调整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查看全文
本文主旨为提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所需的相关材料清单,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交换协议、勘测报告、用地红线图、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等。对于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交换以及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交换,...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绿地调整为居住用地需由当地政府决定,城乡规划部门具体实施。若小区公共绿地未经全体业主同意被调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支持调整,除非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遵循国土开发保护、农田保护、...查看全文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且可以耕种收获的,应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需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可由政府无偿收回。城市规划区内闲置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按《城...查看全文
本文主旨为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包括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业、工业、物流仓储、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和绿地等。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查看全文
土地调规是指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申请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包括修编原因、依据、范围、规模、土地利用方向等信息。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市政府意见进行审查,并提供回复意见。...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在相关区域进行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按照修改方案内容,涉及临潼区增加的片区有临潼现代工业组团两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土地政策的新规定如下 1、农村土地新政策一:加强宅基地的管控 宅基地是农村最为重要的资源,也是农村居民手中最重要的资产,但是近些年宅基地的使用存在非常多问题,特别是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现象非常严重,随着《土地管理法...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查看全文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即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某一专门问题而进行的规划,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 几类常见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1、土地开发规划 是以土地开发为核心内容的规划。土地开发...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查看全文
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而定。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届满后可再延长30年;草地承包期限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只能继承承包权。农村集体土地不能私有化,只能国家征用...查看全文
我国土地辽阔,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近几年,农村正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根本就是要把土地先整治好,因为现在农村的土地比较散乱。因此,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知,那么,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治内容有...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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