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可以鉴定房屋采光的具体情况如下:1、鉴定:房屋遮阳光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这个中心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国家质检中心,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批准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类司法鉴定机构。分别承担结构工程、地基工程、混凝土制品及工程材料、幕墙门窗、建筑采光照明等19大类共183项的监测工作。相关技术报告可作为法律仲裁的依据。2、专业知识:确认采光实际时间需要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根据专业知识,运用专业方法才能得出。因此进行鉴定是此类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3、诉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诉讼期间需要鉴定,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鉴定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并预交鉴定费用。如果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不提交鉴定申请,或提交鉴定申请但不及时交纳鉴定费,或拒不提供有关鉴定材料,应当依法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