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清税申报表》或《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表》,税控盘,公章及财务章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到工商服务大厅办理注销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