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章,对于生育保险具体的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而作为职工其实是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章》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章缴纳生育保险宴漏拦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章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晌胡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章享受生育津贴:(一搜困)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