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南方公证处是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证机构资格的公证处,其公证服务范围广泛,包括财产权证明、委托书、遗嘱等多种公证事项。由于每种公证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各不相同,因此南方公证处的收费标准也因事项而异。根据南方公证处官网公布的信息,其部分公证项目收费标准如下:1.财产权证明:收费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动产登记证明收费标准》执行。2.委托书:首份收费280元,超过1页的每页加收70元。3.遗嘱:首份收费800元,超过1页的每页加收200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具体事项等因素而异。办理公证时,建议提前询问南方公证处的收费标准以及相应的付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条例》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用,并在公证费用单据上注明公证事项、公证费用及其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