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还清的房贷不一定算共同债务。根据情况而定。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款支付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婚后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对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