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初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换发正式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报告。2、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批表。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提交试生产、试运行批准文件。4、省辖市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5、排放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须提交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6、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7、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文件。8、排污费交款通知书和“一般缴款书”回联。9、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核发意见和核定文件,包括各类污染物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许可证发放类型等。10、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规程、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环境管理材料(3、4、5、6、7、9须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11、环境监察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的环保治理设施日常监察材料。(二)排污许可证到期换证或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须提交原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项材料。
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办理排污许可证年审流程:去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年检表格,填好后,盖上公章,带相应的资料,年审公告里有说明,再带上排污许可证去环保窗口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5年,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原有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及设备运行证明;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怎么办
需要继续排污的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1、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排污许可证应由建设单位办理吗?
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办理方法如下:1、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2、排放浓度符合法律规定,自行监测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3、申请人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进行许可申请前信息公开;4、公示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5、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在国家排污许可合法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不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7、对审查合格的,经环保局相关科室会签、主管局长签批、主要领导签批后依法作出许可证核发,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怎么处理
需要继续排污的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1、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风险提示: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