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养老保险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2.生育保险最高为合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
4.工伤保险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5.医疗保险高为合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