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行政处罚记录不能被撤销。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目的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该处罚记录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行政处罚记录是不会被消除的。行政处罚的记录由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保存,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