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泸州市负责管理住房公积金事务的部门,也是泸州市职工购买住房、缴存住房公积金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场所。通过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在制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记录等因素。根据相关规定,泸州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人民币。但是,在具体申请时,具体的贷款额度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房屋情况综合评定,并对贷款利率、还款期限、抵押物要求等进行协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条件以及政策会根据国家和泸州市的相关政策随时变化,建议在具体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家庭在提取前在当地有住房的,必须是因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支付租赁住房或者因其他符合当地规定的特殊情况才能提取;(二)个人在提取前在当地没有住房的,可以因支付租赁住房或者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