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商标权的使用的规定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共有商标权可由共有商标权人共同使用,也可以由其各自使用,但各自使用时不得妨碍其他权利人对该共有商标的使用。
商标使用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是如何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8条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未注册商标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未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有关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未注册商标虽然可以在市场上使用,但其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有关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如果违反了该条的规定,则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2.未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根据《商标法》第52条第1项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做注册商标予以使用的行为,以及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在未经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标明注册商标标志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欺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因此,《商标法》第48条规定,对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商标法》第48条规定,如果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则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5.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或地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7月15日的通知,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应当在商品和包装上标明企业名称和地址。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必须在包装上标明。违反者要从严查处,没收其违法所得。6.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如果当事人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商标法》第48条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共有商标的取得方式
(一)原始取得共有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就是共同申请取得,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从而获得商标权。对此新《商标法》第5条已有明确规定。(二)继受取得共有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三种方式:1、转让取得。即通过合同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2、继续取得。即自然人通过继续、遗产分配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3、承继取得。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标权。
不当使用商标权如何申诉
对于不当使用商标权的情况,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或者进行平台投诉。如果没有平台进行管理的,可以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对于网络经营的店铺,不当使用商标权权利人须提供自有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照片;并提供被举报人店铺名或商品名及相关链接,之后向平台申诉通道进行举报,一般将在收到举报的3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以邮件及站内信的形式给予回复。卖家发布商品中存在不当使用他人商标行为的,相关商品作下架处理。自收到举报的2个工作日内可进行申诉,如无申诉应及时修改相关商品,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卖家的举报视为一次举报。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一)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二)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三)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如衣联认证标识等)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虽然说商标注册使用期限为10年,但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之后,想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续展申请成功后,还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