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再审和提审
1、含义不同。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提审是因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级法院把下级法院尚未判决或已经判决的案件提来自行审判。
2、提起的主体不同:再审可因当事人、检察院、法院提起;提审只能由法院提起。
3、适用法院不同:再审是各级法院均可再审,提审只能是上级法院提审。
4、适用对象不同,再审适用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案件;既可能是本院经办过的案件,也有可能是下级法院经办过的案件;提审的适用对象除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案件强化,还包括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但只能是下级法院经办过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