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或者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比如性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况属于骗婚。但并不是所有的骗婚都是可撤销婚姻,只有因胁迫而结婚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告知的婚姻才是可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_x000D_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_x000D_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_x000D_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_x000D_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_x000D_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_x000D_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