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当事人一般是必须亲自到庭的。但如下情形除外:_x000D_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_x000D_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_x000D_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_x000D_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_x000D_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_x000D_
第一百四十四条_x000D_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_x000D_
第五十七条_x000D_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_x000D_
第六十二条_x000D_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