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标的物提存的方式,是由债务人将标的物直接交给提存部分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交付给提存部门。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_x000D_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_x000D_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_x000D_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_x000D_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_x000D_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