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医疗保险实行分类支付,根据医保目录内项目的不同,分为药品、检查、治疗等类别进行支付。具体来看,医疗保险对于药品按照“三定”(确定支付范围、金额和标准)原则进行收付费用,对于检查和治疗,则按照诊断结果、所需资源及费用分摊等因素进行支付。此外,新规定还明确了在医院内的药品销售方面,禁止医院向患者销售医保基金支付项目以外的药品,并对限制性用药和高值耗材进行控费。医保部门还将积极推进诊疗方案与支付标准的契合,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