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
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4、关于养子女的姓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四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