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去你居住的居委,或者物业,写上,某某某(你自己)于xxx地(你现在的居住地)长期居住,其父亲某某某(你父亲的名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于xxx日(日期)来该地探亲,居住于此地。这些内容其实他们大概都知道怎么写,记得让居委的盖章就行。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公章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