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下车查看就不算肇事逃逸这个认知是错误的,肇事逃逸是看当事人是否知情来进行判断的。
当发生事故时,不仅要下车查看,还要积极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如果当事人只是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而没有停车查看、留下联系方式或者协助处理事故,这种行为就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是,仅仅下车查看并不能完全消除肇事逃逸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当事人应该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立即停车查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如果发现有人员因事故受伤,应该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尽量进行急救处理。同时,当事人还应该将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并在显著位置上张贴警示标志,以免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威胁。
如果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当事人应该及时联系警方和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事故。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赔偿协议,应该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并尽量避免使用私了的方式解决。
如果当事人无法确定事故责任,应该配合交通警察进行责任认定。当事人不得逃离现场,也不得移动车辆或物品,以免影响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证据保全。同时,当事人还应该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协助警方调查,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安全。
在法律上,如果当事人发生肇事逃逸的情况,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并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和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