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量刑建议书可以建议缓刑的,但是不一定法院会这样判。建议书是针对案件的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对使用的刑罚做出一个量刑的建议,有可能会写建议缓刑的。但是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三个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案件确定是否会有缓刑建议。
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
检察院量刑书没有建议缓刑,法院认为适应于缓刑也会判缓刑的,如果检察院认为裁量刑期与刑罚方式不当可以行使审判监督权,但属于下一个法律程序了。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