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合同成立的方式:
1.自动成立
自动成立指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合同即告成立。这种方式适合于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地点签约,又不需要政府批准的合同。
2.合同经确认
成立当事人通过信件、电报、电传等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才能成立。
要约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应与要约同时提出,或在其有权撤回要约的期限内送达受要约人。受要约当事人提出签订确认书要求的,也应在答复原要约的同时,或在其有权撤回该答复的期限内送达原要约人。附有签订确认书要求的答复构成反要约。除要求签订确认书的一方明确表示以其一方确认和签字为准的以外,确认书应由双方签字。双方隔地签订确认书的,经签字的确认书相互送达后,合同方可成立。
3.批准成立
根据有关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规定,应由政府批准的合同,获得国家规定的审批机构的批准时,合同才能成立。
西方国家政府一般对涉及军事、国防和高新技术的转让和产品出口合同要求获得政府批准。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例如,需要政府批准的合同,就可以附加一条“本合同经双方政府批准后生效”。此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附加其他双方认为合适的条件,如农产品供应商可以在合同中附加“如本农场由于重大灾害导致产量低于5000吨,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附加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生效。附加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立时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