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为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取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另一方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