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不还的,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对方借款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进行立案,然后再根据相关规定对民间借贷进行审理,从而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