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拘留不需要家属签字,被拘留人本人签字即可。
拘留需要遵守以下程序:
公安机关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提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需要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在执行拘留后,执行机关都会通知家属。刑事拘留中,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1)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3)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遇到这种情况,你们最好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要求不要邮寄《拘留通知书》,由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直接去公安机关签领,一般情况下,只要能证明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朋友,公安机关一般会同意这一正当要求这就是刑事拘留家属要签字。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拘留程序、通知】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