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一、不当得利是否是侵权案件
不当得利案件不是侵权案件。不当得利是受害人自己的原因而造成的。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却不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这类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的获得人被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对该债务负有返还义务,财产受损失的人被称为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返还债权的权利。
二、共同利益债权是怎样定义的
债务人因无法律原因获得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应当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受损人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为共同利益债权。但债务人的不当得利必须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才能列为破产债权。受损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为一般破产债权,只能照破产程序行使。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取得不当得利,增加债务人财产,有利于所有债权人。因此,债务应列为共同利益债务,并随时从企业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