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指暂缓执行刑罚,适用于罪行较轻且其暂缓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因此对于执行缓刑的罪犯,有义务服从监督,定期报告情况,遵守缓刑期间的相关规定,积极悔过改正错误。若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做出了违法法律法规或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本的刑罚。若犯了新的罪,则应撤销缓刑,对新罪做出判决,将前罪和后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决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