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取得条件有: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我国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有使用原则,注册原则和混合原则。
《商标法》第18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集体商标申请有哪些条件
集体商标申请的条件: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设立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商标代理分支机构的条件有: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3名以上商标代理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
4.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应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表明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
5.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6.符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的总量和要求;
7.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以经营为目的,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用于服务或者与服务有关的物件上;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足以使相关公众认其为区别该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的实际使用。
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
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如下:
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权善意取得的条件
股权善意取得实质为股权转让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决从无权利人或者说非股东处受让股权的法律问题。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意在加强股票权的流通性,它使股权受让人无须调查股权转让人有无实质性权利的情形下,仅凭信赖转让人所具有权利的外观形式,就可以受让股权。
股权善意取得通常应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非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显然不可能善意取得;
其二,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
其三,需依转让而取得;
其四,需具备转让方法,即股票转让本身应合法进行,并必须向受让人交付股票;
其五,受让人主观上应为善意,且不应有重大过失,即受让人对转让人为无权利人应为不知,且尽到了普通人应尽的注意义务。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