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汽车过户程序卖方需要准备的手续:
(1)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2、汽车过户程序买方需要准备的手续:
(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1张、复印件3张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3)限购地区还需准备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一张,复印件3张
(4)如果买方是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