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_x000D_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_x000D_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_x000D_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_x000D_
规定_x000D_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