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官司的程序如下: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书、原告身份证、结婚证等;其次,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会先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最后,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一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