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资金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满足社会保障的需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筹集到的用于社会保障各项用途的专项资金。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组成主要有三大部分: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补充保障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保基金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近几年,我国调整社会保障的制度结构,推动制度由单一体系向多支柱体系、由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变,社会保险基金开始有了节余。老百姓平时领到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都是从这部分基金中支付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由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和股权划拨资产、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投资收益所形成的基金。该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补充保障基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部分省市和行业统筹部门开始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00年,国务院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规范为企业年金的概念。
社会保障基金指的是由各个社会保险项目的缴费形成的基金,可以分为养老、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医疗等。从广义的角度来讲就是一个国家积累起来的全部用来保障社会事业的基金,通常包含社会救助基金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等。在我国还有一个名叫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机构,这个机构主要是用于投资以及保值增值以及应付以后的老龄化高峰的时候社会保险的给付压力。
社会保险的筹资方式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的筹资方式包括国家支持、社会支持、个人储蓄支持。国家支持一般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支持;社会支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