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结婚证属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业务。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_x000D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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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