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与确定存在区别,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所有的犯罪都需要法院来认定,未经过法院判决不能断定任何人有罪,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其他阶段都称作涉嫌。
一、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又可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
二、强制执行的刑事强制措施会被判刑吗
不一定。具体需要经过法院审理才能知道是否会被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刑诉法对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是什么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程序如下: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三、法院作出判决。法院经过庭审后应该根据情况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