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标准计算主要是: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1。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75%。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