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人的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我国民法典对继承份额规定: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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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继承人可以按照上述内容来确定遗产继承的分割,这样对大家来说都是比较公平的,也能减少遗产继承纠纷的阐述。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