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生育或是不能够生育而又想要拥有孩子的时候,可以去收养孩子。收养孩子并不是去孤儿院直接抱养一个孩子那么的简单,必须要经过合法的收养方式,才能够正式的成为收养者享受相关的权利。
合法收养的必经程序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及公告、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2、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方面。形式审查是指收养登记机关对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要进行全面的审查。实质审查是指审查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以及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3、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想要收养必须要经过合法的程序,收养孩子是需要长期承担相应的责任跟义务,更不能够中途的放弃抚养孩子,收养人必须要清楚这一点。要是你在合法收养的时候遇到了纠纷不知道怎么解决,可以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