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处分会记入档案: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
2、记过、记大过;
3、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降级的含义是降低公务员的职务级别;
4、撤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适合继续担任行政职务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
5、开除。开除是指受处分人不适合继续在国家机关工作,国家机关取消其公务员资格令其离开的处分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依法健全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