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权财产权包括:
1、使用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2、许可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转让权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获得报酬权
获得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即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
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著作权人的财产著作权包括哪些
(一)发表权;(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摄制权;(十四)改编权;(十五)翻译权;(十六)汇编权。
著作权转让的内容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规定,著作权的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作品的名称。著作权转让所涉及的作品名称都必须明确;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3、转让价金。价金是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也必须包括价金条款;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著作权转让合同中。
汇编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汇编作品著作权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
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
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