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以为律师费和诉讼费一样,都由败诉方承担,实际并不是这样的,并不是所有的官司胜诉后,都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法院的诉讼费、保全费是法律规定的由败诉方承担,但律师费并不是都可以由败诉方承担的,以下这些情况除外:
2、律师费的主张需要有合同依据:在法院诉讼解决争议的案件,主张律师费需要有合同依据,即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主张律师费”,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类似这样的约定,且明确了律师费该项主张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所以,一般我会建议我的委托人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将律师费损失明确在合同内。
3、地方政策规定,在深圳的劳动案件,作为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律师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这个属于地方政策对劳动者的保护性规定。
除以上情况,想要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几乎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后,关于主张律师费的时间应当是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一并主张。
在民商事诉讼中,除了几类法律规定可以由被告承担的外,一般需要有明确约定。律师费不属于提起诉讼必须支出的费用,当事人可以自己提起诉讼,无需委托律师。在诉争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由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