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的资产会进行拍卖,在拍卖的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确定这个资产的价值,然后进行拍卖,那么如果是一些国有土地进行了流拍之后,应该怎样进行处理?
一、国有土地流拍后怎么办
根据最高院关于《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如流拍三次,申请人拒绝接受抵债的,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申请人可以要求拍卖物抵债,由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如果申请人扔拒绝接受抵债的,法院将解除查封。
二、流拍
流拍是商业用语,特指没有人竞拍的拍卖标的物。在拍卖中,由于起拍价格过高造成的拍卖交易失败。在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使得买卖行为无法成功进行,就对其拍卖的标的得不到想要成交的数额。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流拍三次申请人拒绝接受抵债,应该在之后进行变卖,如果没有人愿意进行购买的话,申请人可以要求拍卖物抵押,然后由法院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