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朔州市域西南部,包括朔城区 12 个乡镇、街道办(神头镇、下团堡、张蔡庄乡、窑子头乡、小平易乡、福善庄乡、贾庄乡、沙楞河乡及南城、北城、北旺庄、神头街道办)、山西朔州经济开发区南区及平鲁区井坪镇和白堂乡平朔铁路线以西地区。总面积 1519.5km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