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如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一、家庭共同债务没有遗产可以不还吗
如果一方死亡后没有遗产,家庭共同债务仍然需要还。家庭共同债务由夫妻以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双方协商各自清偿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一方死亡的,则另一方需要继续按照协商的份额或者判决书的规定来偿还。
二、夫妻共同负债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和债务被分割,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双方财产已分割时,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债务,如果协议不成的,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离婚前夫妻共同财产是否需要偿还
离婚前的共同财产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因为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如果现有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共同债务是指未共同生活或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所负担上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