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饭店摔倒但未就餐,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摔倒的,且饭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那么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饭店没有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比如地上有水啊,那么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_x000D_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_x000D_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