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申请人携带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