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补贴范围:(一)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二)城乡低保家庭;(三)城乡特困救助家庭(2016年更名为低收入家庭)。二、发放程序:(一)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家庭应到当地供热收费单位一次性交清供热费用,凭供热单位开具的收据和《定期抚恤人员证》、《定期补助人员证》、《残疾军人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办理领取供热补贴手续。(二)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给予定额补贴。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第二步:接件、核对申请材料;第三步:街道事业社会发展科受理;第四步:区民政局社会救济科审查;第五步:办理结束。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重点优抚对象和低收入家庭供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民发〔2011〕70号)文件。